资产产业管理处工作职责
一.内部机构: 资产管理科 产业管理科
二.人员编制: 定制7人
三.工作职责
资产产业管理处保留原产业处资产产业方面的管理职能,集中强化非科技开发类的产业管理和全校资产的规范管理,建成全校性的资产数据库和学校资产的帐、卡管理体系,规范办理和管理全校用地权属证及房产权属证,保护学校对外投资的合法权益,促进学校资产保值和成本核算工作。
1.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的方针、政策及规章制度,建立和健全资产管理规章制度,负责对全校全校固定资产(含房产、设备、信息、图书等)进行核定及入册,建成全校性的资产数据库,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。
2.规范学校非科技开发类产业的管理,代表学校行使投资者权益。
3.明晰资产使用单位的责任,明确固定资产、地产权学校所有,保障资产安全,促进学校资产保值增值.
4.负责学校名称权和名誉权、土地使用权、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统筹管理。
5.负责学校资产的租凭,并负责后续管理及监督承租人的履约的工作。
6.负责制定公房定额使用制度,核定学校成本核算的资产部分。
7.负责除电子办公设备、实验设备及实验用品、教材、图书资料以外的设备或设施的采购、登记和管理。
8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基建工程竣工验收,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、归档及房产的接管工作。
9.协助人事处做好对派驻校办产业项目人员的管理。
10.会同财务处做好教职工的住房货币补贴工作。
11.协助校长办公室做好公用电话的报批工作。
12.完成学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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